加入書籤 | 推薦本書 | 返回書頁 | 我的書架

5200文學 -> 科幻小說 -> 隨風飄

495 十口棺材

上一章        返回最新章節列表        下一章

費人喜歡的是男人。尤其象致遠這樣英俊的有男子氣概的男人――因爲他自己的很多地方退化的已經不是男人。他是一個雙性陰陽人,既喜歡女人,也愛好男人。

費人本來就不是人。

他在啃一塊雞骨頭,一塊啃得已經沒有一絲肉的雞骨頭。

整個人看起來就象一頭肥豬。

說是啃,沒有肉怎麼啃?其實是在舔,用舌頭在骨頭上舔得津津有味,口水順着肥厚的嘴角往下流,一根骨頭上都是口水。

※※※

看到費人,慕容夫人和七個騎士臉色全都變了,變得非常蒼白。連神眼的臉色也變了,眼角跳了幾下他怎麼看到費人來了?

只有天玲兒瞪着一雙靈活的大眼睛,一臉不相信地看着費人她實在想不通,世界上怎麼有這樣好玩的人。

在她的眼裏,費人象極了一個玩具。

費人臉上的表情彷彿很滿足的樣子,反覆舔了幾口,然後煞有介事地用一隻油膩膩的手將骨頭遞向天玲兒,說:“小朋友,要不要嘗一下?”

天玲兒一隻小手指着自己的鼻子:“你是說我嗎?”。

“當然啊。”費人說:“在這裏,除了你之外,還有誰是小朋友呢?”

“有。”天玲兒眨眨眼說。

“有?不會吧,我怎麼沒有看到。”費人做出驚訝的樣子。

天玲兒說:“你當然看不到。” 、

“我怎麼會看不到?”費人說:“除非根本沒有在這裏。”

“嗯。在這裏的。”天玲兒說:“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費人把每個人都望瞭望:“是誰?總不會是我吧。”

“答對了,因爲這個小朋友就是你自己,你當然看不到。”天玲兒拍手笑着說:“你果然很聰明,至少比我家喂的豬聰明一點點。”

費人瞪大了眼睛:“我多少歲了,難道你看不出嗎?”。

“你當然很小啊,只有小朋友纔會象你一樣啃雞骨頭啊,你這種啃法,我兩歲以後就沒有啦。”天玲兒撲哧一笑:“你以爲你多大?哼,你比我還小呢。”

費人張着厚厚的嘴脣,說不出話來。

致遠在旁邊忍不住大笑起來。

天玲兒說:“我可以叫你小豬嗎?”。

“小豬?”

“對啊,你象極了我家喂的那頭喫了又睡、睡了又喫的豬。”天玲兒皺了皺眉頭:“嗯,不過你的個頭好象還大一點,就叫你大豬,總可以了吧。”

“大豬?”費人苦着臉:“可不可以叫別的,比如大虎、大熊,或者大貓也行。”

“不行!”天玲兒堅決擺擺手:“你想得美,象你這種智商,最多隻比我家喂的豬聰明一點點,笨一點大熊都比你聰明。”

“只聰明一點點?不會吧。”

“嗯。”天玲兒嘟着嘴說:“如果你不服氣,我可以考考你,你敢嗎?”。

致遠暗樂,以天玲兒剛纔對神眼提的古怪精靈的問題,一定有費人好受的。他生怕費人不答應,忙在一旁打氣:“好啊,好啊,費人難道會怕一個小孩子嗎?”。

費人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氣得瞪了致遠一眼,騎虎難下,只好說:“考就考,不過,你考我,我也要考你,這樣才公平。”

“好啊,好啊。”天玲兒拍手笑着說:“輸了不許耍賴。”

“嗯,一言爲定。”費人心想,你這種小孩子難道能難得住我?他說:“你如果輸了,怎麼辦?”,

天玲兒答得爽快:“如果你輸了,我就叫你大豬,把你當豬來喂,如果我輸了,你就叫我小豬,怎麼樣?”

“好是好,不過我想賭大一點。”

“賭大一點?賭多大?”

“很大。”費人露出yin穢的笑容:“如果我輸了,我就終身當你的奴隸,如果你輸了,你就終身當我的奴隸。什麼都要聽我的,行嗎?”。

東部大陸銀月城

開門後進來的人,不止是傲珊,還有妖華。

妖華美目盯着傲珊,突然道:“切,我纔不信呢,你肯定有什麼預謀的。你上次說的那什麼事兒,到底做了沒?”

傲珊有點惶恐:“我要真說了,怕你醋勁兒大發掐死我。”

妖華一怔:“你真去勾搭笑愚了?怎麼樣,成了沒?”

傲珊俏臉一紅,卻突然來了一股子勇氣,吶吶道:“我和他。。。上牀了。”

妖華:“啊?”

足足發傻了十幾秒鐘,妖華也不明白自己是什麼樣的心情,居然問了一句很扯淡的話:“爽不爽?”

傲珊豁出去了,昂首挺胸道:“我這輩子都沒這麼刺激過!”

大家都知道,有時候女人在一起的私話,內容相當之彪悍,有時候能讓大男人也臉紅。

這時候妖華就耐不住好奇心道:“到底是怎麼來地,你說來聽聽。”

傲珊也覺得這種小祕密藏在自己心裏太痛苦了,不如和閨中密友一起分享,反正她知道妖華和笑愚也只是老闆和員工的關係,也沒什麼好顧忌,聞言答道:“就那天,他那徒弟。。。哎,怎麼說呢,那丫頭平時看起來挺純情地,哪知道其實那麼開放呀?我‘不小心’看到她在勾引笑愚來着,但結果你猜怎麼着?”

妖華:“怎麼,他們當場就做了那種事?”

傲珊一愣:“不。沒有,笑愚居然反抗了,太意外了!”

妖華聞言一怔,也覺得這似乎不太科學。

傲珊索性把後來的事情都說了一遍,兩人一陣面紅耳赤,卻又有點莫名其妙地興奮。

過了一會兒,妖華突然道:“我剛進來地時候,好像聽見他房間裏在放歌啊。”

傲珊一怔:“不是吧。。。”

糊里糊塗小睡了一會兒,醒來爲笑愚覺得自己特清醒,再也睡不着了。

趴在窗邊望

着夜空抽菸,魏謝胡思亂想着。

在笑愚過往的生命中,有那麼一段時間,有那麼一個女朋友,叫做雅兒。這姑娘外表十分文靜,氣質十分優雅,骨子裏十分懂情調。

那時節,笑愚沉迷於一款頗有名的網絡遊戲,某天在打團戰的時候笑愚火氣很大,一邊握鼠標一邊破口大罵。於是雅兒當場就蹲了下去,用那櫻桃小嘴幫魏大大清熱去火。

後來笑愚想,自己至今還記得雅兒,就因爲這件難忘的事。

小時候寫作文。經常有這樣的題目《記一件難忘的事》。那時候很多孩子都會千遍一律地寫:那一天我踢球扭傷了腳,同桌小紅扶着我進教室。還輔道我做功課。這件事情我很難忘。我對小紅說謝謝,她說,不用謝,我們應該向雷鋒叔叔學習。。。

如果笑愚如今還需要寫作文地話,應該會這樣寫:那一天我很衝動,雅兒立馬就幫我**,這件事情我很難忘。我對雅兒說謝謝,她說,不用謝,我們應該向藝術**學習。。。,

傲珊做了比雅兒更刺激的事情。所以笑愚知道,自己這輩子都不可能忘掉傲珊。

而笑愚卻不知道。自己和傲珊,會不會像和雅兒一樣,換來一個極度扯淡的結局。

雅兒離開笑愚地理由簡單。比當初傲珊離開笑愚的理由要簡單許多。

那姑娘一開始就有點小預謀,不知道從哪兒聽說笑愚是傳說中的太子黨,一口咬定笑愚他爹是退役老將軍。笑愚他**是什麼高幹子女。

所以當某一天笑愚醉酒後很負責任地否定了這個說法的時候,雅兒的表現很灑脫,她絲毫不拖泥帶水地,當夜就離開了笑愚,再也沒出現過。

後來笑愚對這事兒感到很迷惑,爲什麼說真話都沒人相信呢?笑老爹確實不是什麼將軍,他老人家到退役時也只是一大校,也就是做了十幾年的副參謀長而已。。。可笑愚還沒來得及說這些,雅兒就已經走了。

人生啊!想起這些笑愚就感觸良多,憲法也沒規定軍人的兒子必須繼續做軍人。得了,自己還是老老實實地賣**吧,這也算一份很有前途的職業。

至於什麼變成銀月軍邊關殺敵人的童年願望。什麼化身紈絝子弟四處調戲良家婦女的甜蜜幻想,什麼子借父勢縱橫官場地人生理想。。。讓它隨風去。讓它無痕跡,讓它如狗屁,讓它下地獄~~!

笑愚從前的人生理想很簡單,學校畢業後找一份普通的工作,然後和傲珊結婚,倆人雙劍合璧,一起爲了生活而奮鬥,共創美好未來。

而不幸的是,傲珊先離開了,所以笑愚發現自己已經沒有了人生理想。

笑愚半夜睡不着覺,把心情變成歌,但又不能像憲哥或周杰倫那樣‘在屋頂唱着你的歌’。不過大家都知道,笑愚這個人物內在情緒又很活潑,偶爾還比較惡趣味。

所以,他把門窗全部關得死死的,讓人誤以爲他要燒炭自殺。結果他卻把臥室裏那套很有點剛健的組合音響打開了,還從抽屜裏拿出一頗爲專業的鋼架架好麥克風。然後笑愚掏出了藏在大衣櫃裏那起碼半年沒摸過的黑色電吉他,插好接口,試了試音,他開始搖滾了:

你別爲我吶喊別爲我哭

別讓我明亮的眼睛模糊

你別給我幸福別給我苦

別讓我知道了回家的路

世界是怎樣大我也很清楚

但我已不能在乎

。。。

你別讓我看得見你的眉目

聽得清你隨意裏刻意地傾訴

你別用你長長的長髮揮舞

糾纏我糾纏已久的關注

你地目光我想我也該清楚

但我已不能在乎

不能在乎啊你的容顏

誓言和眷戀爲誰永遠啊

不能在乎啊我地昨天

那天真的笑容會不會變

。。。

是我已疲倦了嗎

是我已厭倦了嗎

抓緊我的手我不說話

你聽不聽得到回答

是我想離開了嗎

是我想放開了嗎

沉默的我怎麼告訴你

其實我沒有想法

。。。

這首歌叫《沒有想法》,本來不怎麼搖滾。但笑愚傾情演繹出來就顯得搖滾。

從前每次唱到‘你別用你長長的長髮揮舞,糾纏我糾纏已久的關注’,笑愚都想哭。但這次他很堅挺,他只是有點迷茫。

從前每次唱到‘是我已疲倦了嗎,是我已厭倦了嗎’,笑愚都會很迷茫。但這一次他一點都沒有迷茫,他失聲痛哭。,

可是歌聲還在繼續,笑愚不想停下來。就像很多年前他一個人在異鄉不停地走啊走,不敢停下來,怕一停下就找不到方向,只想不停地走下去。

是我想離開了嗎

是我想放開了嗎

當年已經離開過了,放開過了,可是都他**走過半個中國了,該忘掉的怎麼還忘不掉呢?那時候笑愚覺得自己像一個假裝四處漂泊的文學青年一樣,在時間匆匆流過後,在踏過千山萬水之後,該放下的就會慢慢放下,可他**爲什麼至今都沒放下?

不能在乎啊你的容顏

誓言和眷戀爲誰永遠

不能在乎啊我的昨天

那天真的笑容會不會變

說過很多次了,也做過很多次了,不能在乎,可誰能做到真正地不去在乎?離開過了,回來過了,心中那個人卻已經不在了。

有時候做人真的很悲哀,在擁有的時候,你覺得外面的一切纔是最好的,甚至還有更好的還沒有出現。等到失去了,才發現最好的曾經一直在自己身邊。

笑愚比較理智一點,當初他就認爲自己已經擁有了最好的,可這最好的卻已經不屬於他了。後來他認爲可以找更多人來替代她,可是這麼多年過來了,卻誰都不能替代她,反而顯得她越來越好,越來越適合自己!

房間內聲音震耳欲聾,笑愚怎麼看都很瘋狂,聽不到外面急促的敲門聲,甚至連自己的聲音都聽不到了。

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自己才肯停下來。也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自己才能真正地不去思念,不去縈懷,不去想她。

生命是戀蝶的花,飛翔的蝴蝶來自初始的遙遠。和着蝴蝶的飛翔,織成了生命中最美麗的歌。日子在這裏,是最純粹的沉澱。。

東部大陸阿黃酒館

“不行,絕對不行。”一旁的慕容夫人又氣又惱,高聲叫道:“玲兒,別與這種禽獸不如的東西打賭。”

“你說我是什麼東西?”費人也有些氣惱。

慕容夫人哼了一聲。

“那好,今天我這個東西,就要把你個老東西喫了。”費人陰陰地說:“我要把賭注加大,如果我贏了,你這個老太婆也要給我當奴隸,嘿嘿。”

這句話早惹惱了慕容家的七大高手,他們一向對慕容夫人敬若神明,豈能受此羞辱?那位最年輕、說話聲音最大、情緒最激動的年輕騎士早已怒吼一聲,仗劍而出,要與費人拼命。神眼先生彷彿能感知到一切似的,杖藜往中間輕輕一擋,攔住了他。

衆人都很詫異,在東部大陸上羞辱有時比死更讓人無法忍受,這件事情傳出去,姑蘇慕容世家如何在東部大陸上立足?

年輕騎士實在不明白,德高望重、急人危難的神眼爲什麼會胳膊往外拐,不僅不幫他,還阻撓他向費人討公道。

他不明白,費人心裏卻很清楚是怎麼回事儘管在來之前,鄒鋒才親口告訴他的神龍不見首尾、超然物外的神眼居然是錢莊沒有公開的客卿。

客卿是地位爲卿,在錢莊拿俸祿又可以平時不做事、不管事的客人。地位非常尊貴和特殊。

孟子就曾經被齊宜王聘爲客卿,“上大夫之祿,不任職而論國事”。

信陵君“爲仁而下士,致食客三千人。當是時,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餘年”。秦相呂不韋組織門客彙集先秦各派學說編著的《呂氏春秋》,爲當時秦國統一天下、治理國家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同時,這種“客卿制”也培養、造就了一大批優秀人才,藺相如、毛遂等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在諸候爭霸、羣雄逐鹿的東部大陸,鄒鋒深知爭奪人才的重要性。錢莊一直在招兵買馬,廣聚賢能,蓄養門客,重金聘請高手。其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客卿,尤其是沒有公開的客卿,更是非常尊崇,僅有鄒鋒才知道,才能調動。

“客卿”是完全意義上的把人才“儲存起來準備必要時用”,是把人才供養起來,而且“士無賢不肖皆謙而禮交之”。它不同於物資的儲備,不是“刀槍入庫,馬放南山”,把人才束之高閣,而是高層次後備人才的儲備。

這些都是世外高人、淡泊人生,或者因某些原因不願拋頭露面,從而隱姓埋名,卻又有一技之長的人。不到關鍵時候,這些人絕不會出手,更不會讓人知道。

鄒鋒也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三顧茅屋、禮賢下士,無所不用其極,纔打動了這些人。他告訴費人之時,也反覆叮囑:“必須保密”。

既然要保密,當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爲什麼要悄悄告訴費人?因爲他需要費人樹立必勝的信心。象費人這種貪生怕死的人,這確實是最好的動力。

否則,費人可能找無數的藉口,磨磨蹭蹭,可能明天早晨才能趕到。

知費人者,豈止空大師,鄒鋒是也。

※※※

神眼嘆了一口氣:“你們走吧。”

“走?”費人覺得很奇怪:“他們怎麼能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是我讓他們走的,不可以嗎?”。

“不可以。”

神眼臉色一變,冷冷說:“我說話難道也不算數?”

“大名鼎鼎的神眼先生說話,當然算數。”費人不屑地說:“可是我帶來的十口棺材怎麼辦?總不能擡回去吧。”

致遠在一旁發問:“你爲什麼半夜三更抬這麼多棺材來?”

費人說:“不是我想半夜三更來的。”他瞄了慕容家衆人一眼:“螞蟻緣槐誇大國,蚍蜉撼樹談何易。這些人深更半夜在這裏大吵大鬧的,以爲我們什麼都不知道。嘿嘿,就是死豬也會被你們吵醒了。”

“九口棺材當然是爲慕容夫人、天玲兒和所謂的七大高手準備的。”費人又對神眼說:“莊主讓我給先生帶一句話。”

“什麼話?”

“莊主說,如果先生袖手旁觀或者不守信用的話,最後一口棺材就是爲先生準備的。”費人做了個請的手勢,笑得不懷好意:“到時,就請先生自己躺進去。”

神眼神色黯然悲傷,他是因爲欠鄒鋒一個很大的人情,才做了錢莊客卿的鄒鋒曾經出面營救過他的兒子,最終救了其一命你可以欠人的錢,千萬也不要去欠一個人的命。現在,也許真到了還命的時候了,他喃喃說:“是時候了,該還的總是要還的,就讓我躺進去吧。”

費人苦着臉:“這口棺材又寬又大,躺着很舒服,我都捨不得出來了,先生爲什麼要跟我爭呢。”

“我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我會給錢莊一個交待。”神眼說:“不過,你必須放慕容家的人走。”

費人譏諷地說:“可能嗎?”。

“不是可能,是一定會。”致遠說:“因爲你少算了一個人。”

“誰?”

“就是我。”

費人大笑,嘴裏啃的雞骨頭也不由停住了,一身肥肉都笑得發抖,彷彿在聽一個很開心的笑話:“你連劍都沒有了,憑什麼?哈哈哈,笑死我了。”他指着外面披麻戴孝,匍匐哀哉的一行人:“你以爲這些人都是喫乾飯的?他們實力可能沒有你強,可是對於殺人的經驗卻一定在你之上,他們組合在一起,是非常可怕的。”,

“你想得這樣周到。”致遠冷笑說:“你爲什麼沒有給我準備一口棺材?”

“本來我是要準備的。”費人說:“可是,來之前,莊主說不用了。”

“哼。”

“因爲莊主說,象致遠這種用情專一的人,你只要給他說一句話就可以了。”

“只一句話?”

“是的。”費人說:“莊主說,你只要告訴他,還要不要二莊主一家平安生活,全在致遠一念之間。”

“你敢威脅我?”

“我並沒有威脅你,當今天下,有誰敢威脅實力高強的致遠?”費人說:“我只是在敘述一個事實而已。”

※※※

“大家不要吵了。”天玲兒忽然說:“我們會走的。”

費人露出不相信的表情:“不可能吧?不少字你們怎麼走?”

天玲兒笑mimi地說:“因爲我還沒有考問你啊。”

“你一定會贏嗎?”。

“我經常輸的。”天玲兒說:“不過,我和家裏的豬打賭倒是從來沒有輸過,你信不信?”她咯咯咯地嬌笑:“我還要加大賭注。”

“加什麼?”

“加你手裏的雞骨頭。”

“不行。”費人一連搖頭:“本來拿給你啃一口還可以,要賭這隻骨頭,卻是萬萬不行。”

“不行就拉倒,我就不和你賭啦。”天玲兒翹着嘴。

“我們講好要考的嘛。”費人苦着臉,彷彿比要他的命還難受。

天玲兒大聲說:“你幹不幹?”

“我能不幹嘛?”費人象下了很大的決心,一副勉爲其難的模樣,完全是一張黃鼠狼給雞人拜年、貓捉老鼠的表情,他就怕天玲兒不賭,在穩操勝卷的情形下,費人當然不會放過一切貓戲弄老鼠的機會。

他不想結束的太早,要好好享受那種看人受難的樂趣。

“那好。”天玲兒故意呑了一下口水說:“你先把骨頭拿給我啃一口。”

費人立刻將拿骨頭的手收回去,舌頭趕快又在上面舔了幾口,才說:“現在還不行,你又沒有贏。”

“你以爲我真的想喫?我是拿回家去餵豬。”天玲兒作了個鬼臉:“你那模樣,我還看不上眼呢。”說完,從衣袖裏拿出一面小銅鏡扔給費人:“自己照照吧,如果我是你,乾脆找根繩子上吊算了。”

費人足飾珠璣,腰金佩玉,衣裘冠履,保養的很富態,在棺材裏伸出油膩膩的肥手接住扔來的小銅鏡,居然真的在那裏照尊容。照了一會,彷彿對自己的尊容很滿意:“我都不敢照鏡子了,因爲長得實在是太帥了,自己看着都喜歡,柳慕永見到我,可能都要自卑,說不定都要拿把刀把他的脖子抺了。”說着嘆了一口氣:“幸好我心地善良,少有到東部大陸上行走,不然,真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啊,唉。”

天玲兒睜大眼睛看着他,實在不敢相信有臉皮這樣厚的人。“厚顏無恥”這個詞就象是爲他量身定製的,太貼切不過了。

費人不給神眼面子、定要“把十口棺材裝滿”的背後,還有着兩張非常清晰的臉,一張“表現得非常無辜”、卻“難以掩飾興奮”與“緊張”的“二皮臉”;一張“貓哭老鼠假慈悲”,一心想得到“戲弄老鼠那種快感”的“充滿渴望的臉。”

對付流氓,你就要以更“流氓”的方式,對付費人這種“不是人”,你更不能用常規對付人的方式。作出一個虛張聲勢的威脅而使敵人認爲是真正的威脅,情況會十分有利;但如果向敵人顯示真正的威脅而敵人認爲這是虛張聲勢,那就壞了。,

天玲兒,一個頭梳沖天辮的小女孩,能對付得了連神眼和致遠都拿着沒辦法的人嗎?

※※※

事實求是地說,費人的樣子並不醜,只是長得很有創意,很有特點,很提神,很抽象,很無辜,很對不起大衆――整體給人的形象就是肥得出奇,異常畸形和膨脹,就象沒有進化完整、進化不徹底似的。

整成人樣是夠戧了,不過整成幅地圖也許倒還能對付。

一張臉更是又白又胖又大,不僅外形不準,而且比例沒打好。就象是屁股換成了臉,完全突破了人類想象的極限――就不定,倒還具有一定的考古拓撲學價值。

如此相貌,平坦之中又見深邃起伏,端是千年不遇,萬載難尋。足令天下野獸汗顏。這種造型還敢出來見人,也算是很有勇氣了。

費人本人倒一點也沒覺得有什麼難爲情。

天玲兒覺得又是好氣又是好笑,甚至還有一點喜歡,拍手說:“你給我作玩具好不好?”

費人一時怔住了,有人叫他去搶錢、去放火,去殺人,卻從來沒有人叫他去做玩具,再怎麼扮豬喫象,也扮不下去了。

他斷然說:“不行。”

“爲什麼?”

“不行就是不行。”彷彿說話會傳染,費人說話也變得象個小女孩似的饒舌不講理:“反正就是不行。”

“當玩具有什麼不好?”天玲兒嘟着嘴:“很多人想做,我還不願意呢。”

“你的意思是,給你做玩具是件很光榮的事情哦?”

“是啊。”

“爲什麼你會選中我做玩具呢?”

“因爲我喜歡你啊。”天玲兒脫口而出。

望着天玲兒天真無邪的樣子,費人說不出話來,彷彿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卻又實實在在的東西在心中最柔軟的地方湧動。他不是一個容易被感動的人,從長大起就不知感動爲何物。從來只有人恨他、詛咒他、厭惡他,甚至想殺他,剝他的皮、喝他的血,一向是“人人得而洙之”、“必欲除之而後快”,卻從來沒有人說喜歡他。

何況是一個充滿童真的小女孩。

――喜歡這種感覺從來與他無緣。

※※※

“我們開始考了,行嗎?”。天玲兒說。

“不行!”一聲斷喝,老態龍鍾、步履蹣跚的慕容夫人忽然象張開翅膀的蝙蝠一樣飛了起來,身手之矯健、敏捷,與剛纔那個顫微微、白髮蒼蒼的老太婆完全判若兩人。如果不是親見,誰敢相信?

一個人在爲保護自己子孫的時候,往往會煥發出平時難已想象的力量。

親情的力量是無窮的。

慕容夫人經驗非常豐富,一直在悄悄地觀察,她看到對方人多勢衆,氣定神閒,顯然有備而來。更令人可怕的是,她聽到了其它九口棺材裏居然有均勻、穩定的呼吸!

神眼沒有說錯,一個修術的人氣息均勻,無論長短、次數都會因人而異,形成一定的規律。越穩定越輕微越均勻的呼吸,武功越可怕。這九口棺材裏躺的人,當然不是死人――有了死人怎麼能裝慕容家的人――這些人顯然比抬棺材的人厲害的多。

所以,在神眼攔住慕容家七大高手中那位最年輕、說話聲音最大、情緒最激動的年輕騎士的時候,慕容夫人非常理解――神眼的聽力比她還高得多,怎麼會聽不到棺材裏的呼吸?,

神眼不是在阻攔年輕人,而是在保護他!

慕容夫人知道,不用“蓋棺定論”,就以事論事,以天玲兒小小的年紀,就是有一點小聰明、小智商,又怎麼能與奸滑無比、毫無道德可言的費人爭輸贏?即使僥倖贏了一兩局,也恐怕是針尖對麥芒,無際於事。

所以,她要拼,以這條老命來拼,爲子孫拼出一條生路來。

擒賊先擒王,置之死地而後生,要解今日之困局,最好的辦法就是先拿下費人。

她嘴裏彷彿在喃喃念着某種招魂的咒語,彷彿一聲令下,人一飛起來,纏繞在身邊的無數飛舞的蝙蝠也立刻跟着她,黑壓壓一片,潮水一樣蜂擁而上,飛向費人的那口棺材。

※※※

蝙蝠是一種生活在黑暗中奇怪而又通靈冷血的動物,是唯一真正能夠飛翔的獸類,它們雖然沒有鳥類那樣的羽毛和翅膀,飛行本領也比鳥類差得多,但其前肢十分發達,上臂、前臂、掌骨、指骨都特別長,並由它們支撐起一層薄而多毛的,從指骨末端至肱骨、體側、後肢及尾巴之間的柔軟而堅韌的皮膜,形成蝙蝠獨特的飛行器官――翼手。

這不是一羣一般的蝙蝠,而是最陰暗、醜陋、嗜血的血蝙蝠!

血蝙蝠是一種可怕的夜間動物,不用眼睛,可以在黑暗中飛行,它們的胸肌十分發達,胸骨具有龍骨突起,鎖骨也很發達,體型相對巨大,具有奇特的吸血本領,它們可以本能地辨別出人或其它動物,一邊扇動翅膀一邊輕輕咬破襲擊目標的皮膚。

因爲傷口極小,所以受害者感覺不到疼痛。於是,吸血蝙蝠便從這個小口不停地吸吮直到幾乎飛不動爲止。

這些是慕容夫人精心挑選、訓練、培育的吸血蝙蝠,在吸血的同時還能傳播一種極厲害的、特殊的病毒,只要有一隻咬了你一小口,後果就非常嚴重。

――嚴重得你會後悔見到了這種動物。

――血蝙蝠是黑暗中生命的主宰!

※※※

不用慕容夫人下令,慕容家七大高手一見夫人飛出,立刻撥劍、飛身,一齊揮劍殺向抬着費人棺材的八個大漢。長期的配合,形成了極好的默契。

動如脫兔,聲勢驚人。

這些人幾乎已經是慕容世家的全部精英。

神眼沒有阻攔,也沒有幫手,只是仰起頭,無奈地深深嘆了一口氣,突起的眼球一片茫然和悲哀。

難道他已看到了此戰的結局?

※※※

屋裏只有一口棺材,一個人,八個抬

致遠“看”得很清楚。

和所有優秀的術士一樣,他也具有一種血與火、生與死之中長期磨練出來的、能夠迅速判斷感知周圍變化的能力――這是一種生存的能力。

燭火是被神眼用衣袖掃滅的。

神眼衣袖拂動,在屋裏捲起一股狂風,風不僅吹滅了蠟燭的火光,更將滿天飛舞、張牙舞爪、不或一世的血蝙蝠從空中掃落,那陣“赴赴赴”的聲音,就是血蝙蝠紛紛落地的聲音。

就在濁光剛剛熄滅、血蝙蝠似墜未墜的一剎那,發生了很多驚心動魄的事情。

一剎那有多久?剎那是西域的梵語,根據《僧智律》規定:“一剎那者爲一念,二十念爲一瞬,二十瞬爲一彈指,二十彈指爲一羅預,二十羅預爲一須臾,一日一夜有三十須臾。”,

佛家用“剎那”這一概念表達世間一切事物生滅變化的連續性和迅速性,謂之“剎那無常”――“無一塵許間隔,未嘗有一剎那頃斷續之相”。

一剎那就在一念之間。

※※※

光明消逝、黑暗降臨,就在光明與黑暗交替的一剎那,一屋子的人都在動。

生死就在這一剎那之中。

最先動的居然是“一動不動”地坐在一張桌旁,桌上還溫着一壺酒,放着一碟下酒的小菜,屍體已經僵硬的“李三”。

李三不是已經死了嗎?李三確實已經死了,而且死得很難看,大象只用了一拳,直接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臉上。沒有任何花俏,沒有多餘的招式,就這麼直接一拳打爛了李三的臉,打爆了李三的頭。

――在大象盆子一樣巨大的拳頭下,絕不會有活人。

李三已經死了,可找個人代替李三,易一下容,喫一點讓身體僵硬、暫時不用呼吸的藥,並不是一件太難的事情。

林神醫就有這本事。

※※※

易容之前,林神醫對費人說:“有三種人最好易容,也最不容易被人察覺。”

“第一種是你根本不認識的人,就因爲你不認識,所以只要不把性別弄錯了,隨便把他易成什麼樣子也沒有關係――只要把他弄得看着象個人就行。”

“第二種是死人,而且是死得很難看、面目全非的死人。”林神醫在爲這個“李三”易容的時候,只花了一小會功夫。

“第三種是你最熟悉的人。”

費人不明白了:“人人都說最熟悉的人最難易容、最容易被人察覺,你爲什麼這樣認爲?”

“按常理,很多情況是這樣。”林神醫點點頭,也不否認:“可是,正因爲熟悉,也給了很多易容的好處。”

他解釋說:“最熟悉的人當然知道其它人所不知道的隱私,比如,屁股上有個疤、ru房上長顆痔,**有點彎曲,並且只有一個蛋,等等,只要在易容的時候,在屁股上弄個疤、ru房上加顆痔,**做彎曲,割去一個蛋就行了。”

“因爲這是人所不知的隱私,一般只有親人或者最好的朋友才知道,所以,這些人一見到那些特徵,很容易先入爲主,認爲就是本人。”

“你說是嗎?”。

。,

沒看完?將本書加入收藏

我是會員,將本章節放入書籤

複製本書地址,推薦給好友好書?我要投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