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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不孤單但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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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鶯鶯以一票的微弱優勢贏了劉敬信,讓鶯宴樂隊的姑娘們都非常高興,洛巧巧更是跳着歡呼了起來。相對比較,譚鶯鶯要比姐妹們平靜得多。

  勝負心這種東西,就丟還給城市吧,今天既然來到了這裏,就開開心心享受閒暇的週末時光,讓慵懶的午後陽光照在身上,呼吸沒有霧霾的空氣,做最鹹魚的自己吧!

  劉敬信放下吉他,站起身拍掉褲子上掛着的落葉和枯草:“行!既然輸了,那作爲懲罰,接下來就讓姑娘們好好休息休息吧,我們來支帳篷和準備午飯。”

  其實就算沒有這個比試,這些辛苦活也應該讓男生們去做,但劉敬信這麼說,讓鶯宴四姐妹都感覺非常舒適。

  Friday五兄弟分工明確,江勵和包亦去鋪毯子、支桌子、擺喫食,劉敬信、大楊和張遜去支帳篷,吹氣墊牀。

  將沉重的帳篷取出,張遜擺弄着裏面的鋼管和帆布,有些不知道該怎麼下手:“有說明書嗎?這玩意看着很複雜啊!”

  大楊默不作聲地將連桿接上,將帳篷平鋪開,抓住中央的拉扣,按下一個按鈕,緩緩拉起,如變魔術一樣將帳篷直接給拉了起來。隨後他跟劉敬信共同將上層帳篷展開,輕鬆架到了帳篷頂上。

  張遜看傻了眼:“這麼牛的嗎?我記得支帳篷最起碼也得半小時起步啊,你們這才五分鐘就搞定了?”

  劉敬信拍了拍手上的灰笑道:“液壓伸縮,科技改變生活,估計以後出了新技術,會更方便。”

  張遜一臉不屑地撇了撇嘴,走到一旁也有樣學樣地去支帳篷去了,劉敬信和大楊則掏出長釘將帳篷固定在地上。

  這樣一來,就算有狂風和暴雨,帳篷也不會散架了。

  一個多小時後,幾個帳篷被劉敬信三人支起,圍成了一個圓圈。

  只可惜這個季節在這種無人管理的地方不能生火,容易引發森林火災,要不然等到天黑後來一場篝火晚會,可是相當美滋滋的。

  譚鶯鶯四個女孩一開始還到處找美景拍照,後面拍着拍着她們也覺得無聊了,就湊到包亦和江勵那邊找零食喫,坐在鬆軟的毯子上,一個個眨着美目,如看節目一樣看劉敬信三人釘釘子和架帳篷頂。

  午後的太陽雖然仍無法讓人直視,但已經沒那麼刺眼了。

  大楊選這個地方有他的考慮,這裏手機的網絡信號不太好,接電話和發短信還沒啥問題,但如果上網的話,隨便刷個網頁都要刷半天,這就從根本上杜絕了所有人玩手機的念想。

  女孩們拍了那麼多自拍照,都上傳不到朋友圈去,索性都收起手機,慵懶地躺在山坡上,吹着山風、曬着太陽,非常愜意。

  周楊帆躺在譚鶯鶯的腿上,聽着姐妹們聊天,心事重重地看着遠景,竟然不知不覺間睡着了。

  她家裏父母那些破事實在是讓她困擾了很久,她已經記不清失眠了多久,沒想到在這裏竟然這麼不知不覺間就能入睡。

  譚鶯鶯衝其他人做了個噤聲的手勢,哪怕腿被壓得有點麻,她也沒有動,就怕把周楊帆吵醒。

  劉敬信三人忙活了那麼久,都有些累了,於是聚在譚鶯鶯這邊,在洛巧巧和李可樂的提醒後,輕手輕腳地坐下,各打開一聽啤酒喝了起來。

  讓Friday衆人感到意外的是,鶯宴四姐妹竟然都不喝酒。

  這反差就有些大了,玩音樂的時候四人都身披黑暗,都帶有很濃郁的邪惡氣質,但在日常生活中,她們竟然都是小女孩的模樣,都特別潔身自好。

  周楊帆或許是睡得有些不太舒服,只迷迷糊糊躺了半個小時就醒了過來。

  張遜長長呼出一口氣道:“你可算醒了,趕緊來喫點吧,等會好喫的都被這兩喫貨給清了!”

  被稱爲喫貨的洛巧巧輕輕踢了張遜一腳,並沒有反駁,因爲她的嘴巴已經被美食給塞滿了。

  “唔?”周楊帆揉了揉惺忪睡眼,緊接着她就聞到了一股濃郁的香氣。

  她沒喫早飯,又趕了那麼遠路,爬了那麼高山,肚子已經在“咕咕”叫着抗議了,聞到飄來的香氣,她忍不住嚥下口水,眼巴巴地看向其他人那邊,正看到滿桌好喫的東西。

  大楊走過來遞給周楊帆和譚鶯鶯一把香噴噴的串串,微笑着點了點頭,然後退回去跟兄弟們一起喝酒去了。

  洛巧巧和李可樂倆人已經喫得滿嘴紅油,一邊喊着辣,一邊搶着喫。

  劉敬信和兄弟們喫得並不多,只圍在一旁暢飲。

  他們帶的啤酒不多,帶酒水上山太辛苦。所以在一人一聽啤酒之後,兄弟們喝上了小白酒。

  譚鶯鶯被面帶歉意的周楊帆攙扶起,活動了幾下已經完全麻木的右腿,然後踉蹌着來到衆人身旁。

  劉敬信說得沒有錯,真的是科技改變生活。

  換做幾年前,他們連想都不敢想,竟然可以在荒無人煙的山頭,在不生火的情況下喫上火鍋和串串。而現在,曾經不敢想的都已經擺在了眼前,並且味道都還不錯。

  “正好周楊帆起來了,一起幹杯吧!”劉敬信舉起手中裝有白酒的一次性紙杯。

  李可樂遞給譚鶯鶯和周楊帆一人一聽可樂,然後開心笑着回到了桌邊。

  九個杯子輕輕觸碰在一起,慶祝當前舒適的生活,暢想美好的明天。

  本來鶯宴四姐妹對這次登山露營是一點興趣都沒有的,她們自己也沒想到,竟然纔到這裏沒多久,就已經喜歡上了這種氛圍和生活。

  譚鶯鶯對劉敬信道:“這就是你嚮往的生活?”

  劉敬信點了點頭,看向遠處羣山:“是啊。我以前特別喜歡很躁的環境,喜歡身邊有很多很多人,因爲我怕孤單。或許是年齡大了吧,我現在越來越喜歡安靜,越來越喜歡不被外人打擾的生活。”

  譚鶯鶯道:“或許,在那種吵鬧環境中的你不會感覺孤單,但很孤獨吧?我其實和你是一樣的。”

  孤獨,是因爲沒有人在意他的聲音,沒有人真正理解他的心聲。

  現在喜歡Friday的人那麼多,劉敬信已經實現了曾經的夢想,而他仍不覺得這就是他要的生活,他仍在不斷思考着存在的意義。

  或許,玩搖滾的就是這麼不懂知足,就是這麼“矯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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