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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文學 -> 都市小說 -> 律師:從合法報復出軌開始!

第115章 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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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例的角度來講,家庭中,女性在有孩子,沒大錯的情況下講,是天然帶有一種組合拳的。

這種組合拳跟孩子捆綁,也和生理結構捆綁。

怎麼反抗?

“信息差+名聲嚴重受損+孩子慘遭虐待+孩子被囚禁+對方出軌+同居......”

“王先生。”

“在婚內期間,如果配偶對您的名聲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這......”

“也算是重大過錯!”

留置室內。

幾人坐在公共椅子上,徐德看着王宇緩緩開口解釋着。

有關名聲,也就是精神和心理上,法例會很在乎。

舉個例子。

‘精神損失費'!

這五個字可以算作是賠償,但賠能賠多少?理論上來講......

在刑事中,精神損失費甚至能高到和殺人賠償一個級別!

也就是,後世殺人可能賠償五十萬,而你精神損失費,也有可能賠你五十萬。

但相比起要付出的代價,那精神損失費可謂是完勝。

“尤其是女方所產生的名聲影響理由,警方具體實施!”

徐德再次開口補充。

“過錯在對方,具體事實是警方所爲。

“警方動員出租車公司、社會懸賞令、新聞、酒店前臺、熱心居民......”

“這一系列的動員範圍,已經將這起案件的傳播廣泛到了一種名爲'犯罪”的級別!”

最關鍵的是傳話失真效應。

一開始,可能這些經歷的人知道王宇被綠了,也只是隨口閒聊。

但隨着一穿二,二傳十,十傳百,那信息的真實性就會逐漸下降。

屆時……………

說出的話便是造謠、污衊!

“這...這麼嚴重?”

王宇一愣,實在是沒想到這一點。

但他感受了一下,又有些詫異,只覺得與對方口中所說有些不同。

“但是我沒感覺有什麼不對的啊......”

社會名譽遭受到嚴重破壞,甚至外面可能已經在造謠了......可他沒感覺啊!

也很難有感覺。

首先。

風言風語,只要不貼在當事人的臉上說,那壓根不會引起心理負面情緒出現。

其次。

誰知道報警人是王宇?

除了警察,壓根就沒人知道,最多就是知道個孩子的小名叫王小雨罷了!

這兩種因素加持下,單論名譽方面,王宇壓根就沒一點感覺。

“不,此時此刻,您必定悲傷不已!”

徐德搖頭否決,他坐在椅子上,堅定的認爲自己委託人明顯陷入到“抑鬱”之中。

說話間。

他扭頭看向一側的幾個警察。

公共椅子一側。

警察李響和吳康,此時斜眼看着這邊。

聽到他的話後,警察李響眼角一跳。

該死的,他都聽到了什麼........

這種話都敢正大光明在警局說出來!?

可偏偏的,對方說的話又讓沒觸及到警方的任何一條線,就好似是在單純解析目前狀況罷了。

直到......

徐德將視線投到自己身上。

李響內心一驚,剛準備抬腳離開,但人是跑不過嘴的,一道聲音在耳側浮現。

“李警官。

“報警人現在懷疑,其妻子楊春萍與嫌疑人郭圖,存在拐賣親生孩子的嫌疑!”

“並且,在實施途中,對孩子的身體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害。”

“我方要求針對孩子的身體進行一個細緻的檢查,並將其列入案件詳情、卷宗內!”

徐德開口道。

這話一出,一側的林月眉頭挑了挑。

這是什麼意思?

很簡單。

單純借案子報警緣由,讓警方爲‘證據’背書!

無論如何,孩子的身體檢測一定是會被端上法庭的,但眼下如此報警......檢測數據的來源就有的操作了。

你個人找醫院檢測,寫上重大心理傷害,法院只會覺得是心理輕微受創。

但若是警察的話……………

那法院就會覺得,這真是重大心理傷害!

“嘖。”

李響眼角一跳,深深嘆了口氣。

“這件事警方會做...嗯,已經在做了。”

警察理論上會調查一點的健康問題,但不會特別嚴密,除非這種被徐德以報警理由爲由進行要求。

反正檢測也用不了幾個人。

只不過………………

“寫進卷宗?”

“這...會不會被那個孫儷知道?”

林月忽的察覺到什麼,她柳眉一蹙,沉眉思索。

“法院中,民事案件比較隨意,如果證據突襲的話...法官大概率會休庭處理。”

“可如果提前舉證...那捲宗又未免太過詳細了些。”

“儘管這是鐵證,可對方多少也能有些防備。

法院中,證據是公用的。

2026年時,雙方律師可以在線上隨時調查對方律師新進行的舉證證據。

但話又說回來了。

這裏是2003年!

互聯網還沒發達到,可以讓孫儷在電腦上調取證據!

“她想查證據,就只能線下走到法院親自調取,一個律師不可能24小時待在法院等着調信息。”

“而我們舉證的時間......”

說着,徐德微微一頓,緊接着吐出一個具體的時間。

“庭審前一天!”"

換句話說。

就是開庭前一天進行舉證!

此時舉證並不算逾期,且法官也能收到,對方看完後無需休庭處理,同時距離開庭12個小時都不剩了。

那孫儷,在開庭前12個小時內找法院看一眼證據,能否看到?

想的美!

法院是會下班的,公務員朝九晚五不是跟你開玩笑的!

“法院上班時間是早上8:30-11:30,下午2:00-5:00。"

“我們在最後一天的十點開始舉證,等到流程走的差不多,那應當會在下午兩點送到法官手裏。”

“等法官看完後,確認證據有效且探討完,時間應當來到下午4:30,距離下班僅有三十分鐘。”

“三十分鐘,除非孫儷在這三十分鐘到來,否則來不及調取!”

徐德語氣很是堅定。

論一個律師的素養有多職業?

看他的拆案視角就能看出來!

徐德的視角就很獨特,他甚至將法院的朝九晚五下班制度都算了進去。

如此。

首先,徐德在舉證期舉證了,法官知曉了證據,也有效力。

其次,被告人依舊面臨‘信息差',被庭審突襲的情況。

但你能說徐德是證據突襲嗎!?

他是舉證了的!!!

哪怕是檢察官黃石,還有律師張偉來了,也不能說他在證據突襲!

舉證期舉證這很合理,你沒在最後半小時調信息,純粹是你個人的事,與徐德無關。

但這番舉動落在一側兩個警察眼裏......

‘猖狂!'

支隊長吳康睜大眼,嘴巴比了個'0'形,滿臉不可置信的看着對方。

好傢伙。

這種算計人的話都敢說?甚至還是在警察面前說!?

對方真的不怕,內心不會有什麼心虛的感覺嗎?猖狂的沒邊了吧!!!

但話又說回來了,對方沒犯法,沒違規……………

李響張了張嘴,半晌沒說出話。

至於徐德......

他倒沒理會一側的兩個警察。

警察而已,給自己調證據的工具人罷了,反正自己一不違法二沒違規的,隨便他們怎麼聽怎麼想。

此時,他的腦子裏......

“高品質的客戶,一起事件能提供的不止一個業績。”

“案件衍生到這個地步,除了離婚一案...還能多爭取一起刑事案件!”

徐德稍稍思考片刻後,腦子裏有了想法。

報警後,警方的案子被立了兩起。

一,就是拐賣,但並不構成拐賣,警方目前也僅是在調查詳情信息等待結案。

二,郭圖的故意傷害!

對方被警方繼續留置在留置所內,就能看出是個什麼情況。

孩子身上有多個淤青,甚至部分部位還有隱祕的針眼扎傷,板上釘釘的刑事故意傷害,屬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中,分爲自訴和公訴。

前者可以看成是可以私下和解的小案子。

但,孩子王小雨身上的淤青和隱祕的針扎...明顯屬於故意傷害和虐待!

再加上年齡。

切記。

法律上,對未成年是無限傾斜保護!

【無限傾斜保護】!!!

無限兩個字,百分百會讓警方將案子移交給檢察院,屆時提起公訴,成爲另一起獨立的庭審案件。

“這兩天律所內就有一批人手來了。”

“案子自然是不嫌多的。”

徐德腦子裏理清了思路,接着扭頭看向警方。

郭圖很重要,無論是後續的刑事案件,還是眼下,他都很重要。

最起碼,也得讓他對離婚案,吐出一些有效的證據!

“李警官,我們當事人要求我,與嫌疑人郭圖進行談話。”徐德道。

一側。

正抽菸的警察李響:……………

李響兩根手指夾着菸頭,愣愣的看着徐德,嘴脣有些蠕動。

不是……………

這真是演都不演了,想到什麼說什麼。

王宇就在自己身邊,他有沒有說要求,難道自己還耳聾聽不見嗎!?

這純粹利用警察的行爲......

甚至裝一下給予些許尊重都不願意!

李響沉默片刻,最終深抽一口煙,“可以。”

法律上,當事人是不可以見嫌疑人的。

但律師可以!

徐德也正是因爲合規所以纔敢如此。

“跟我來吧,直接在留置室見就行。”

李響深吸一口,將煙全都抽盡,旋即捻滅菸頭丟入垃圾桶中,這才帶人向着留置室內部走去。

而徐德則跟在了對方身後。

看着越來越近的留置室,徐德陷入了思索。

說起來.......

王超現在應當已經將人給接到律所了吧!?

他如此想着,恍惚間,面前的李響停下腳步。

“到了。”

與此同時。

綠森市。

【金茂律師事務所】。

正門前。

“呵呵,自此以後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

“金茂,再見了。”

“盧律師,你有什麼打算?”

下午一點半。

金茂律所前。

八個身穿西裝的律師站在正廳門口,臉上流露出感慨神色。

其中。

資深律師盧金山回頭看了眼金茂的招牌,臉上流露出感慨神色。

盧金山是個律師。

資深律師!

如果說資深律師亦有差距的話,那盧金山在資深律師裏便屬於最拔尖的那一批,半隻腳已經踏入金牌之列。

但話又說回來了。

晉升金牌,案子+律所資源堆積,缺一不可。

當然,如果你能和徐德一樣,純粹以案子質量聞名,那你可以忽略掉律所資源堆積。

但很明顯這不現實。

常規的兩條因素,纔是正常律師晉級的渠道!

但......盧金山在這位置,卡了近五年,從32歲卡到37歲,律所一直沒能給他任何資源,尋找任何案件。

甚至,以前做過一起大案,還被所內其餘人奪了過去。

幾個合夥人也只是拉偏架和稀泥......

所以………………

“我啊。”

盧金山站在律所門口,他深吸一口氣,看着周圍,跟了他數年的團隊,抽了根菸,開口道:

“徐律師聯繫我了。”

徐律師......

徐德 ?

團隊的人聞言,微微一頓。

“徐律師?徐德?”

“他離所後自己開了個律所!?”

盧金山點了點頭,“對。”

“那他不就是初創律所嗎!?”有人詫異。

初創律所,案源、資金、人脈...要什麼什麼沒有,哪怕徐德靠着自己打出些名氣,和底蘊終究是不足的。

不說別的。

大案不是年年有,即便是有,卻又不可能每起案子都能勝訴。

徐德不可能靠打打案子贏一輩子,否則,這就不是律師,而是超人了。

身爲一個資深律師,天下之大哪裏都能去,就連燕京都有人要。

怎麼偏偏就去初創律所?

“你們去不去?”

盧金山開口詢問了一句,他不強求對方。

衆人思索片刻,最終齊齊開口。

“去,盧律去哪我去哪。”

“都一塊打幾年了,換個人我也不適應,更何況這次也是藉着徐律的事情脫離律所,我們去徐律那倒也說的過去。

“就是不知道徐律師那邊要不要我了......”

“資深律師怎麼會不要。”

"1

看着這些人,盧金山臉上露出些許笑容。

他們團隊算上自己一共七人,三個資深律師,四個執業律師,自帶人脈、案源,算是一股令人眼饞無比的“肥肉”。

正所謂寧當雞頭不做鳳尾。

盧金山願意聽觀心主持的,找徐德試試,萬一對方真就純看實力,而不搞金茂那種有的沒的呢?

恍惚間。

盧金山突然想到什麼。

他扭頭,看向正門口的第八人。

“孫建山,你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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