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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文學 -> 都市小說 -> 律師:從合法報復出軌開始!

第120章 審判長: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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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

面前的房門忽的傳來吱”的一聲,旋即,門縫敞開。

剛睡醒的徐德臉上還有些睡眼惺忪,他穿着睡衣,看着外面敲門的林月,臉上流露出一個無奈的表情。

“我突然覺得,搬進白雲觀不是個好選項了。”

大清早。

林月就活力滿滿,喫飯洗漱疊牀單全都搞好。

自己反倒纔剛起牀......

“哼哼,老年人。”

林月雙手抱胸,小豬哼哼着。

但緊接着,視線忽的又順着對方那沒穿嚴實的睡衣縫隙中,看到一些好看的。

下一秒。

林月臉色一怔,將手抽出,猛地把門關上。

“啪!”

“你先穿好衣服,我通知後廚給你留飯了!”

徐德則是洗了把臉,這纔去穿衣洗漱。

道觀的分部和常人印象不同。

多數人可能覺得這裏就住着道士,實則不然。

這裏是對外開放,可以花錢在這住的。

包括古代也是如此,一些人前往道觀祈福插香,一連就是好幾天,對方總不能來來回回上山下山吧?那便是花錢住在道觀偏房或是客房,有人住,就得有後廚做飯。

白雲觀不是現代修建的,所以這部分自然也繼承了下來。

但具體居住的卻被劃分爲兩塊區域。

正經遊客區,以及徐德、林月、林國棟這類人。

八點半。

食堂內。

“你怎麼這麼懶啊!”

林月一邊催促着,一邊將提前留好的飯都就推到徐德面前。

看着熱氣騰騰的飯菜,徐德又有了新的感慨。

“我突然又覺得,住進白雲觀是個很明智的選擇。”

林月有些絮絮叨叨。

她坐在徐德面前,看着對方喫飯,同時伸出手指頭掰着唸叨:

“你別說了,下午一點半基層法院開庭,你再拖延會,咱們不如直接認輸吧!”

“你昨晚幹什麼了?怎麼要這麼久?”

“雖然你身體很硬,但我覺得可以找主持學學溫養精神氣......”

正常喫飯的徐德:......

該死,大早上的………………

以後不會天天都這樣的?

徐德突然覺得,住進白雲觀實際上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麼好!

好在,林月終究還是唸叨渴了。

趁着她去喝水的功夫,徐德迅速將早餐掃蕩完畢。

當對方回來時,已經沒了任何可以唸叨的空間和角度!

“走吧,時間不早了,先去律所拿材料,接着去基院!”

徐德深吸一口氣,起身向着停車場而去。

林月也起身跟上。

證據都留在律所內,他們去法院又是順路,所以基本不會浪費時間。

只不過。

九點十分。

火炬路,‘厚德律師事務所’。

“王超呢?王超這兩天怎麼見不到他了?”

律所內。

徐德本想帶上王超前往基院打官司,但他左看右看,卻始終沒看到對方。

當即,扭頭看向一側的盧金山。

“盧律師,你見到王超了嗎?”

一側,正在接咖啡的盧金山聞言,想了想,開口道:

“王律師這兩天好像抽空去找一個律師了...當然,是在工作完成之餘去的。”

“找律師?”

徐德詫異,旋即恍然。

他這纔想起來,自己讓王超負責,去接觀心主持給介紹的一個‘水木大學’高材生。

錢昊?

王超還沒給對方辦理入所!?

盧金山又道:

“王副主任說,他這兩天碰到個不通教化的野蠻人,進到咱們律所容易拉低律所的形象。”

“他準備給對方矯正後再帶來。”

盧金山猜測道:

“應該也就是這兩天了。”

野蠻人?

徐德眉頭挑了挑,有點樂呵。

合着對方這是碰到對手了啊!?

旋即,他也開始好奇起錢昊到底是個什麼人物,竟然能跟王超耗上近一個星期。

不過他也沒多想。

“行吧。”

徐德點點頭,不再叫對方,拿上文件和資料,便轉身和林月離去。

“味~!”

汽車發動機響起嗡鳴聲。

沒多久,便向着南山區基層人民法院而去。

同一時間。

孫儷和楊春萍。

此時也稍微交流。

“等到開庭,你就死抓自己照顧孩子,對方缺乏親情這點!”

“哼,你給王宇洗衣服做飯,當保姆當了這麼多年,他不給點賠償怎麼說得過去!?”

“那個律師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七三分都敢拒絕......”

孫儷語氣尖酸、略顯刻薄,她對着楊春萍囑咐着。

“等到開庭八二分,他哭都沒地方去!”

楊春萍很是激動,她昨晚已經想好,錢到手後該如何享受了。

二人又躊躇期待一番,旋即興沖沖向法院走去。

南山區。

基層人民法院。

基層法院主要辦理的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若是出了重傷,又或是命案,一審便直接由中院負責。

同樣的,案件性質不同,也會導致案件判罰條件不同。

像是離婚案。

原告和被告之間,放到中院的刑事案中,法官不可能判着判着,給原告人判進去,最多也只是另開一案,重新調查審理。

但民事案不同。

它是真可以判着判着,給原告人判個敗訴受罰!

離婚案中,極有可能原告將被告告上法庭,但原告卻被判只分得一成財產的例子。

當然,這算不得什麼罕見的案例。

只不過。

眼下的南山區基層法院.......

法官王成,碰到了自己人生中,頭一次感覺匪夷所思的案子。

“警察背書的證據......”

“不是,這些證據都能拿到刑事庭,給人判罪了吧!?"

“原告律師從哪搞來的?他用給人判罪的證據,來打民事案?不是......”

候審室內。

法官王成滿面愁容,他看着手裏的證據,臉上很是無奈。

民事案只有他一個承辦法官,沒有其餘法官,但還有兩個【人民陪審員】。

“讓警察抓......”

人民陪審員許家看着手中的證據,嘴角一抽。

他今年六十歲,是個退休幹部,此案被王成帶來當陪審員。

另一個是社區主任,劉國,三十六歲。

“他怎麼辦到的?”劉國和許家百思不得其解。

讓警察抓姦,隨後遞交警方具備法律效力的證據,來打民事案件......

甚至遞交的那些證據,放在刑事廳中也有過之而無不及,普通刑事案都能勝訴了!

結果呢?

“殺雞用牛刀?”

劉國試探性說着。

許家搖頭,說道:“我覺得是大炮轟蚊子。”

最終,承辦法官王成嘆了口氣道:

“純粹的民事案件...從治理的角度來講,多少還是得給女方分點的。”

“不說82分,女方怎麼說也得給個91吧。”

聽着不合理。

但現在將你的視角拉高。

如果說,女性的財產全被分割掉,現有金錢維持生活都有些困難,那麼這叫什麼?

這叫逼良爲娼!

民事案除非真的出了大錯,否則不會將案子判的很絕對,哪怕過錯方是男方也一樣。

當然。

“楊春萍這過錯...未免有點太大了。'

劉國和許家開口道。

王成也不反駁。

確實大啊。

不然他怎麼會說都夠得上去刑事了!?

不...就是刑事案的證據!

那個叫郭圖的,上了刑庭後,王成百分百確認,警察遞交的證據與徐德所遞交的一模一樣!

但問題也來了。

楊春萍是有過錯的,但實際上造成傷害的卻不是她。

而是郭圖,某種意義上來說,算是卡了‘重大過錯’一個bug,屬於可酌情審理,也可嚴格審理的情況。

至於該什麼宣判。

三個人最終一致認爲.......

“看她律師吧。”

“說不定她的律師能有點新的辯解角度呢。”

劉國開口道。

另外兩人點點頭。

民事判案不易判的太絕對,但再怎麼說...你也得給出不判絕對的理由!

對方既然有律師,那再差,總不至於連兩成財產都爭取不到吧?

沒理由的。

“時間到了,開庭吧,看她律師的表現。”

王成抬頭,看了眼時間。

接着,便向着第三法庭而去。

兩個人民陪審員跟上。

不多時。

三人便站在第三法庭門口。

兩名法警見此,連忙將門打開。

“吱~”

門開了,清冷的法庭浮現在三人面前,內部人員早早便起身等候法官到來。

“噠噠噠………………”

"

王成抬腳,走上審判區的最高點,端坐在審判臺上。

他左右看了看。

原告方,徐德林月面色平靜的坐在席位上,王宇的臉色有點複雜。

被告方。

楊春萍和孫儷咬牙切齒,眼神有些不善。

‘這麼自信?看來是有找到反駁原告人的理由了。

王成內心如實想着,稍稍鬆了口氣。

他收斂起思緒,沉默片刻後,忽的開口道:

“覈對當事人身份,原告王宇,性別男,出生.......厚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告及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席,林月開口道:

“代理人及原告人已到庭。”

“被告席呢?”

審判長王成扭頭看向被告席。

孫儷昂着頭,開口道:“被告席準備就緒,均已到庭。”

聞言。

審判長王成不再猶豫,直接握住法槌。

“砰!”

“現在...開庭!”"

清脆的聲音在空曠的第三法庭內來回迴盪。

開庭!

兩個清晰的字,在衆人耳旁驚醒。

現場所有人精神一震,齊齊屏息凝神。

審判長王成沒有猶豫,再次開口道:

“現在,請原告方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原告席。

林站起身,拿起手裏的材料,開口道:

“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原告人王宇,在婚內經受妻子出軌、精神打擊...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難以癒合。

“現,就離婚一事,因財產分割、與孩子撫養權一事糾紛不清,於是上訴審理。”

“我方委託人,其訴求爲......”

說着。

林月眼神中閃爍出莫名精光,吐出幾個字。

“其妻子楊春萍,淨身出戶,剝奪其對孩子王小雨的法定撫養權!”

淨身出戶?孩子歸王宇所有!

倒是沒索要撫養費...這也確實,高收入的情況下,法官也懶得判低收入方給撫養費,徐德不會做這種無意義的事。

審判長王成也沒在乎。

對方的訴求這點在他預料之內,被告方這種過錯,這要是還不讓對方淨身出戶......

那王成反倒是會疑惑了。

雖然淨身出戶很難判吧。

但沒事。

審判長王成,扭頭看向被告席的孫儷。

被告席開庭時可是自信的很,按照以往的經驗來看,王成覺得對方應當是找到了原告的一些可駁回角度。

如此,案件的宣判倒是有了餘地。

想到這。

審判長王成臉上流露出些許情緒,他看向被告席,開口道:

“被告方,面對上述,你是否有異議?”

“異議!我方有異議!”

被告席。

孫儷早就憋不住了,她震驚的看着徐德,眼神中滿是不可置信。

淨身出戶?

她們可是女的!

要求女方在民事中淨身出戶?這怎麼可能?

這相當於什麼?

相當於………………

要求殺了人的在刑庭中被判無罪!

對方是瘋了還是壓根就缺乏法律常識?

“審判長,原告方訴求完全就是漫天要價,這根本就不是在離婚分割財產!”

“首先,我方委託人在1月8號晚當天,在家如酒店並非出軌,而是與同屬教育機構的同事交流,雙方只是共同處在同一個酒店下,沒有......”

話一開口。

審判臺上。

三個人忽的愣住。

原告席,兩個律師也不開口,就那麼面露微笑,默默看着對方表述異議。

王成遲疑起來,不自信的看着對方。

眼見對方還要繼續說下去。

法官王成實在是忍不住了,忽的開口道:

“被告方,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警察都把證據貼臉了啊!

對方到底是怎麼還能說出這番話的?

孫儷被這麼一打岔,整個人有些不悅,看着王成道:

“審判長!”

“依據《民法典》第1084條來看。”

“父母離婚不消除父母子女關係,本案孩子4歲,已滿兩週歲,但實際應用,應當與兩歲看齊,本院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原則。”

“有關孩子撫養權,應當判給被告人。’

“因此,對方......”

孩子?

撫養權?

財產分割?還想要孩子呢!?

審判臺上。

三個人看傻了,審判長王成更是愣了愣,本想着對方能說點驚豔的...但怎麼一開口說的是這些?

不是....………

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些什麼嗎!?

原告席上。

徐德林月依舊笑着觀看,沒有任何表述異議的樣子。

“我方認爲。”

被告席。

孫儷繼續發表着。

“財產分割應當交割給女方七成,以供維持日常生活與撫養孩子,另外三成給予……………”

說到這。

審判長王成實在是忍不住了,滿臉震驚的看着對方,開口道:

“被告方,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被這麼一而再再而三的打斷。

孫儷此時眉頭緊蹙,心中窩火,只覺男人都一個樣,卻依舊要在‘強權”面前深吸一口氣壓下情緒。

她壓着聲音,道:

“我知道我在說什麼!”

審判長王成眼角一抽,忍不住道:

“你確定?”

“你真知道!?"

ps:被審覈了,我得放緩一下節奏,分割劇情分佈,試試能不能避免審覈。

近幾章的一些引用,庭審犀利解析也沒了很多細節。

不避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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