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槍的侷限性1、火藥槍射程較近
(16世紀前後)歐洲人認爲50碼(0.914*米)是火繩槍射擊的有效距離,而公認**的英格蘭紅衣兵一般會前進至30碼忍受對方兩次以上齊射後纔開槍。甚至到了1759年燧發槍時代,美洲的亞伯拉罕平原會戰,紅衣兵等待法軍進入20碼後纔開始齊射,這時英格蘭紅衣兵已經在法軍的數次齊射中傷亡四分之一。
2、射速較低,三段式戰術不可能
正常的訓練環境下,火繩槍的射擊速度在1發1分鐘左右。三排輪射戰術簡直是開玩笑,當敵人進入50碼,第一排擊發後回撤,第二排瞄準擊發我們可以估算大致時間在5秒左右,第三排也是如此。也就是說預裝單情況下的三排軍士兵射擊完成只需要10秒,那麼回到隊伍最後的第一排士兵怎麼能夠在不到十秒的情況下(必須扣除他們步行回撤的時間)再次裝彈。(百度搜索更新最快最穩定)
不過所謂的輪射還是可能的,但必須用另外的辦法解決。在歐洲戰史上荷蘭人改進的莫裏斯方陣就會使用這種戰術,他們把火槍兵放置在長槍方陣左右兩側,每部有”十排“輪流射擊。也就是說現實戰例中火繩槍兵數量要多至十排纔有可能實現輪流射擊火力而不中斷。
明史上提到過雲南沐家也曾經用一種火槍排列輪射技術,那時候明朝用的火槍和歐洲同時期的明火槍比較接近(明朝似乎在萬曆之前沒有用過火繩槍類似的火器)明火槍沒有真正的槍托,點燃火門上的導火索擊發火藥,所以射擊的時候火槍放在腰部並不瞄準。據說沐英當時用的也是五段擊。
三段在火繩槍時代太過匪夷所思,也許只是類似方陣的半迴旋戰術,當第三排射擊完畢後所有火槍兵退到長槍兵方陣後尋求保護並裝彈,等待有利時機再次輪射。只有在18世紀,燧發槍和火槍加工技術成熟,嚴格訓練的普魯士火槍兵就能一分鐘內射擊三發,腓特烈大帝的斜線戰術就是使用的三排或者四排火槍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