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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文學 -> 都市小說 -> 歲月靜好

第四十四章 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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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曉的婚禮終於在推遲快半年後舉行了,新孃的家屬不多,都在C省,來的都是些較爲熟悉的親朋好友,但鍾家這邊的親戚朋友可就多了,而且他們選擇的吉日還是週六,包下的酒店整層三樓,人滿爲患。

暮暮雙手拍了拍發僵的雙頰,笑了大半天,真的是臉部肌肉痠痛了,再甩了甩手臂,接待這行真不是好做的。

看了眼站在一處的新郎新娘,心想,還好自己結婚的時候沒有這樣的排場,選擇裸婚未必就是遺憾的,她是那麼懶的人。

“累了?要不要休息一會。”

暮暮看了眼一旁的賀晨,難道他就不累了?自那天之後他們都很少再說話,爲了避免不必要的爭吵,要麼賀晨不回家,要麼暮暮去跟小夕住,這回就是因爲鍾曉的婚禮,兩人才又規規矩矩地站在了一起,接待的跟結婚的一樣累,但是結婚的起碼覺得幸福,接待的只有苦的份了。

“算了,等下應該就開始了,到時候人不多再休息吧。”

“我在就好了,你還是下去休息一會吧。”

暮暮看了看錶,不到半個鍾了,應該還是可以堅持的,眼睛在場中轉了一圈,新孃的幾個好友窩在沙發邊上玩遊戲,笑作一團,是的,這樣纔有結婚的氣氛吧,場中大多數人都是笑意煥然,許多商場上的人三五成羣的站在一起聊天,也許這還是一個好的機會呢,可以促成許多生意。

鍾家的公司在K市雖然不算什麼名企,但也是上得檯面的,請來的不少都是當地名人。

“暮暮姐姐,你今天好漂亮啊。”說話的是一個三歲摸樣的小女娃,穿着一條白色的蓬蓬裙,垂下的頭髮微卷,白皙的臉蛋上五官很精緻,長得有些像混血兒,別誤會,她的父母都是正中的中國人。

“小依依今天也好可愛啊,你爸爸媽媽呢?來了嗎?”

“我不知道,我是跟着爺爺來的。”

“哦,你爺爺來了呀?”這位程依依小朋友就是K市市長的孫女,在暮暮很小的時候,他們兩家做了許多年的鄰居,程浩也就是這位可愛的程依依的爸爸,是暮暮他們小時候的玩伴,大了暮暮四五歲。

“在那邊,我跟爺爺說了,我過來找姐姐。”

暮暮循着她的視線望去,就看見程市長在跟別人聊天,那麼這位小朋友就歸自己管好了。

“賀晨,你要不要也去休息了?我看差不多了,剩下的他們應付就好了。”

“叔叔好。”程依依拉着暮暮的手看着賀晨微微一笑,乖巧地喊了一聲。

暮暮看着她,捏了一下小臉蛋,“依依,不能叫叔叔,要叫哥哥。哦,不對,是該叫叔叔的,呵呵~~~不該是我姐姐,要叫我阿姨。”

“可是媽媽說,漂亮的都要叫姐姐。”小朋友瞪着一雙無辜的大眼。這句話在幾年後的機場,暮暮在另外一個孩子的口中聽到的時候,總覺得很熟悉,纔想起當日跟賀晨的這一幕。

“那你媽媽有沒有說帥帥的要叫哥哥呢?”賀晨看着小依依可愛,也忍不住蹲下去摸了摸她的頭。

“沒有哦,媽媽沒有說過。”都說小孩子是最誠實的,原來是真的。

“來,叔叔抱抱。”賀晨抱起程依依,示意身邊的暮暮一起走,在大廳的邊上放着許多休息的沙發,那是他們的目的地,因爲他們只能休息一會,接下來就是開宴了。

“暮暮,這是你家小孩?”不怪別人誤會,因爲別人看到的場景就是賀晨抱着孩子,暮暮端着一盤水果正要剝給孩子喫,三人都是一臉的笑意,怎麼看都是幸福的一家,而問話的正是他們當年的鄰居之一的李俊。

“哪裏啊,這是程浩的女兒呢,好多年沒見着你了,這趟倒是回來了。”

“誰說的,上回程浩結婚我還回來了呢,只是我沒有看到你。”

“他結婚那會我還在學校,有事回不來呢。”

“現在阿曉結婚我怎麼能不回來啊。”

這位李俊其實長得不是那麼俊俏,但是很有氣質,據說他們祖上自古下來就是官宦之家,世代遺留下來的基因當然不是蓋的。

接下來就是非常之場面化了,李俊和賀晨互相介紹認識,聊些男人感興趣的話題,暮暮在一邊逗弄着程依依,時不時插上一兩句話。

“暮暮,什麼時候要個孩子呢?我看你那麼喜歡小孩。”

“不急,呵呵,逗弄別人的小孩還行,自己的話,太難養了。”

“你結婚都沒辦婚禮,成什麼樣子,下回小孩滿月的時候記得補回來。”

“是是是,什麼都是哥哥你說了算。”

“呵呵,那次搬家後,我們這幫人都很少見到了,找個時間大家聚聚纔是呢。這聲哥哥可真親切,小時候可沒少爲你打架呢。”

“誒,你可別污衊我了,我纔沒少幫你抄作業呢。”

“也沒少出賣我吧,害我被我爸好一頓打。”

“嘿嘿,誰叫你暗地裏把我賣了。”

“那時候我總是想不明白怎麼那麼多男孩子喜歡你,現在長大了,看起來還真那麼回事,也不枉那些男孩子年少時的心思了。”

“我看你是越老越滑舌,你說我呢,你什麼時候結婚啊?好請我們喝杯喜酒唄。”

“等哥哥我結婚啊?估計會是在非常遙遠的未來。”

笑罵間,宴席已經開始,他們一幫小時候玩耍的人不必等到機會再聚了,都直接坐到了一桌去,多數來的都是一個人,單身還是戀愛的就不是很清楚了,沒結婚就對了。席間大家都拿賀晨和暮暮開玩笑,盡是說些暮暮小時候的事情,童年的回憶都是美好的,現在大家長大了,小時候無論是孩子王的還是被排斥的,現在坐在一起都是一種莫大的緣分,值得珍惜呢。

很多事情,一轉身就是一輩子,大家在喜宴上,都沒有提及那位已經過世的蘇小北,那時候她跟李俊是一對,小北纔是最最頑皮的那個,總是喜歡慫恿大家逃課,被抓的時候總是最能裝可憐的那個,黑鍋都是李俊幫她揹着的。

李俊說的那句,結婚還是很遙遠的事情,大家一點都不用質疑,因爲這幫人都太過明白小北在李俊心中的位置。

蘇小北車禍過世後,車禍,成了暮暮最爲恐懼的事情之一,所以她每回過馬路都極其小心,寧願坐公車都不會自己開車,除非事情緊急或者興致一來纔會開開。

當然,還是脫離不了暮暮結婚這件事,大家都抱怨着她結婚也不通知一聲,婚禮還直接免了,實在是不像話,都跟李俊之前說的一般,生個小孩滿月補回來,搞得賀晨和暮暮都哭笑不得,一羣人你一言我一語的,簡直就是想要逼迫他們馬上生一個出來,這時暮暮可是恨死程浩了,哦,應該是那位市長大人,沒事把這麼可愛的小孫女抱來炫耀啊。

新郎和新娘逐桌地敬酒,鍾曉已經喝得滿臉通紅了,新娘林靜菲也沒好到哪裏去,到了這一桌的時候,大家更是想要灌倒他們。

“誒,你們都別太欺負我弟啊,小時候他可沒少幫你們抄作業,沒功勞都有苦勞呢。”鍾曉算是這幫人中最小的一個,平時大家都對他很好,爲何?因爲他最乖,很少鬧事,大家出去鬼混的時候都是他在家幫着抄作業的。

賀晨看着他們的喝法,也站起來幫着解圍,他不僅是這兩位新人的姐夫,他和林靜菲也是自小一起長大的,世界真的很小,中國十幾億人口,偏偏他們都做堆地認識了,“今天大家就放他們一馬吧,我這個當姐夫的替了他們喝你們的酒如何?”

衆人這會更加熱情了,生怕賀晨後悔一般,都忙着敬酒,好像結婚的是他們倆而不是鍾曉和林靜菲了。一羣人拋開身份地位,像是一羣未長大的孩子,把那些無謂的故事都放一邊,來個盡情的撒歡,痛快就好,連賀晨和暮暮都表現得很恩愛,他們確實也玩得樂開了,很難得,不是嗎?

天下無不散的宴席,歡歡樂樂地散席後,回去鬧完洞房大家也就分道揚鑣了,很多久未聯繫的人互相留下號碼,寒暄着幾句,再次迴歸自己的生活。

賀晨喝多了,儘管鍾媽媽強烈要求他們留在家裏住一晚,但是暮暮還是拉着賀晨上車,自己當司機了,還好多數酒都是賀晨幫擋了,一兩杯她還是受得住的。賀晨喝酒很少見他醉,醉了也不會發酒瘋,但是這男人在安靜之後會吐,這是最大的缺點了,現在的情況說明,他喝醉了,因爲之前他吐了,這就是暮暮堅持回家的原因,他把他們倆的衣服都弄髒了,他們現在必須回去好好洗個澡。

其實暮暮的孃家離現在的家不遠,城東和城南,也就一個鐘的距離。剛下了二環路的時候,賀晨再次忍不住要下車,因爲他再次吐了,之前幾天下雨,而今晚上的風有些涼。

他靠着車,站在一旁,有些清醒了,暮暮擰開一瓶水放到他面前。他拿起水漱了一下口,沒喝。

“今晚喝太多了吧?吐成這樣。”

賀晨不理暮暮,雙手插在褲袋裏,腳踢着車邊的小石頭,他們停車的地方剛好是江邊,他踱步走到江邊的小石凳坐下,背靠着護欄,也不管髒不髒。

“是你開車的技術太爛,顛簸成這樣,不吐纔怪。”

暮暮聽着賀晨帶着點孩子氣的責怪,微微一笑,靠着他坐下,“今天那些人都好多年沒見了呢,沒想到今年那麼齊。”

“鍾暮暮,按照他們對你小時候的評價,你都沒變呢。”

“恩?你覺得沒變麼?那就好。”

“那就好?”

“前陣子,有個朋友跟我說,覺得我變了,我還感慨萬千,不知道自己哪裏變了,現在你說我沒變,我就不必再去想着我哪裏變了啊,有解決了一個問題,不是就好?”

“大家的童年都差不多,我小時候也是很喜歡逃課,我們是去打遊戲了,作業也經常是找最乖的那個幫抄,但是我和陳曉可沒少挨外婆教訓。”

暮暮想起那位80高齡還那麼爽朗的外婆,他們結婚不久就去看了她,就是那時候認識的陳曉,知道賀晨和陳曉都是極其頑皮的孩子,他們玩過的很多地方那次都去了,賀晨和陳曉想起那些過往都很激動。

“有一次,陳曉爲了個女孩子打架,我跑去幫他打了,回去就被外婆罰我們抄毛主席語錄一百遍,現在想不起來內容了,我們當天晚上還不準喫飯,到半夜的時候我們偷偷爬起來找喫的,原來外婆都知道,她還給我們熱着的。”

暮暮把腳放在石凳上,靠着賀晨,聽着他絮絮叨叨地講着那些過往,他們很久沒這樣祥和地坐在一起聊天了,賀晨也從來沒現在這般多話,看來喝醉酒的他,也不是那麼不可愛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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